[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09E/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人员招录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26
[ 发布日期 ] 2022-08-26

酉阳自治县2022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研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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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新时代教育兴县、人才强县战略,打造西部教育高地拟面向县内在编教职工公开选聘中小学教研员,特此公告。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聘工作在酉阳自治县委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委具体组织实施,县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协调,县委编办全程参与,县纪委监委驻县教委纪检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县内在编教师公开选聘中小学教研员2名,具体岗位详见《酉阳自治县2022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研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身心健康。

2.按规定有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的,在报名前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3.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且目前仍从事选聘岗位教育工作的教师。

4.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报考对象与所招聘岗位身份类别一致。

6.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7.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虽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9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731日,如“50周岁以下”,指未满51周岁,即19718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核。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资格审查成员单位审核认可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特别说明

本方案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50周岁以下,均含50周岁;6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6年;专技十级岗位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十级岗位,以此类推。

本方案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报名截止之日起算。

本方案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调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酉阳县人民政府教委网(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jw/)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酉阳县教委网页下载打印《酉阳自治县2022年县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报有关信息,经学校审定后于报名时提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和录取资格。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829-30日(每日9:0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8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酉阳自治县教委6617室。

2.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片3张。

3.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选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四舍五入处理),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选聘名额,选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选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资格初审

8318:30-14:00,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83114:30前在县教委办公楼底楼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因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选聘考试的,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831日,各岗位报名人数、各选聘岗位指标调减或取消选聘等情况一览表在县教委办公楼底楼张榜公布。

(三)综合考核

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教育教学业绩、成果及其他条件按规定进行综合考核。

(四)复审及拟选聘人员确定

91日,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考条件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教学成绩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送县纪委监委驻县教委纪监组审查有无违纪违规情况,1:1比例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作一次性递补。

拟选聘人员名单于9117:30前在县教委办公楼底楼张榜公布。

五、考察

考察由酉阳自治县教委会同选聘单位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拟选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的,不再递补。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给酉阳自治县教委,作为确定拟选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选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酉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网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任教年限以及岗位选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由选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本次选聘人员在原学校所聘岗位均不再保留,根据《岗位一览表》提供的岗位等级在新单位重新聘用,并按新聘用的岗位等级确定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考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选聘所有岗位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八、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酉阳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2.对应聘人员、选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办理调动手续的,责令退回原单位,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选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局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考调)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方案由县教委负责解释。考试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5557679

2.选聘单位咨询电话:023- 75582563(教科所)。

附件:1.酉阳自治县2022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研员岗位一览表

      2.酉阳自治县2022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研员报名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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