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 六必须”是指哪些?
日期:2026-04-16
  • 政策原文

动火作业“ 六必须 ”,是指: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县域与其他县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

例:2025年,全县通过“重庆市动火作业全过程监管平台”进行动火作业过程监管时,有15个动火作业未通过审批,主要是在动火审批时候,未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未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未保障消防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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