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40010号建议的答复函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40010号
建议的答复函
陈欢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大溪中心卫生院设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溪中心卫生院新建业务楼已于2025年7月完工投用,项目建设投资共计700万元。另外,新增办公设备、电梯、病床、空调、监控、电子显示屏,电脑等投资50万元;改造辅助科检验、心电B超室、CT室共计投入资金20万元。
同时,我委拟在十五五期间,将大溪中心卫生院纳入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创建。2025年,我委已分配下达资金180万元用于大溪中心卫生院CT购置,目前正在完善前期审批手续,下一步我委将按照“整体规划,逐年投入”原则,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大力改善大溪中心卫生院就诊环境和服务能力。
酉阳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1日
( 联系人:周怡 联系电话:18083096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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