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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不可移动文物名称 |
不可移动文物年代 |
不可移动文物类别 |
不可移动文物位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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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化遗址(1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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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官坝遗址 |
宋元明清 |
古文化遗址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李溪镇官坝村五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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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墓葬(13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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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钟灵山冉氏土司墓群 |
明清 |
古墓葬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钟多街道城北社区一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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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冉纯臣墓 |
明代 |
古墓葬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宜居乡红鱼村二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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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冉仪墓 |
明代 |
古墓葬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板溪镇扎营村三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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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冉维翰墓 |
明代 |
古墓葬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镇官偿村四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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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冉奇镳墓 |
清代 |
古墓葬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李溪镇思泉村八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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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冉永沛墓 |
清代 |
古墓葬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镇花莲村六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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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桂花树冉瑞岱墓 |
清代 |
古墓葬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泔溪镇泔溪村五组 |
无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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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董顺遂墓 |
清代 |
古墓葬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昔比村八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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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王正维夫妇合葬墓 |
清代 |
古墓葬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腴地乡上腴村一组 |
无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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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冒鼓洞冉广业夫妇合葬墓 |
清代 |
古墓葬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板桥乡井园村四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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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刘荣万夫妇合葬墓 |
清代 |
古墓葬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后坪乡椒梓村三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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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五把山白氏墓群 |
清代 |
古墓葬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偏柏乡鱼水村三组 |
无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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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覃凤墓 |
明代 |
古墓葬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小河镇桃坡村一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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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2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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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欧杨氏宗祠 |
清代 |
古建筑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腰界镇大坝村八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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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吴氏大堂屋 |
明代 |
古建筑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两罾乡三角塘村六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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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窟寺及石刻(1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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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青阳关 |
明代 |
石窟寺及石刻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镇小银村三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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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6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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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杨家寨红三军医院旧址 |
近现代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腰界镇南界村六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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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红三军七师师部驻地旧址 |
近现代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腰界镇南界村六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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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红三军七师后勤处住地旧址 |
近现代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腰界镇南界村五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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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红三军七师伙房旧址 |
近现代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腰界镇南界村六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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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南腰界红三军特科大队驻地旧址 |
近现代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腰界镇南界村一组 |
新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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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传教士簿复礼住处旧址 |
近现代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腰界镇南界村五组 |
新发现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
一、古遗址(1处)
(一)官坝遗址:时代涵盖宋代至清代,位于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李溪镇官坝村五组,地处山麓地带且平面依地势呈弧形分布,总面积约8000平方米。2023年考古发掘800平方米,揭露出房址、窑址、灰坑、灰沟、水渠、桥墩、道路等多种类型的遗迹,出土陶器、瓷器、铜器、石器等不同质地的遗物。重要遗迹包括2处宋代建筑台基,出土了大量筒瓦、板瓦,1处结构完整的明代窑址,由窑室、火膛、烟道、操作坑组成,以及清代冉氏宗祠残存遗迹,据《冉氏族谱》,清代猫湾冉氏族人曾在此建宗祠,后于1959年拆除。该遗址为酉阳冉氏土司治理酉阳六百余年的发祥地,见证土司制度兴衰,是研究中国土司制度形成发展消亡、酉阳及周边历史脉络、多民族聚居区社会治理模式的珍贵实物,为西南土司文化研究提供了比较重要的见证价值。
二、古墓葬(13处)
(一)钟灵山冉氏土司墓群:明清时期,位于桃花源街道城北社区一组,整体坐北朝南,依“前有流水、背有靠山”风水理念选址,东临自北向南的酉阳河,西靠凤凰山、翠屏山,后方有山脉依托,总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2024年经考古清理,共发掘明、清时期墓葬13座。其中M2为明土司冉云墓,四室合葬墓,墓向173°,占地约500平方米,石板铺底、砖砌结构,墓壁先抹石灰底再饰朱砂,后龛呈壶门状;M4为竖穴土坑墓,墓向183°,出土金耳饰、金簪等金银铜器14件及陶壶1件;M13为末代土司冉裕枢墓。该墓群的发现和考古发掘首次明确酉阳冉氏土司官方陵区,填补该领域研究空白,为探讨土司丧葬规制、等级观念、宗法制度及构建土司谱系提供关键实物,也直观展现不同时期葬俗演变。
(二)冉纯臣墓:明代,位于宜居乡红鱼村二组,地处官坟岭半山腰平台,西南方1公里为董河集镇,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墓葬为石室墓,封土呈长方形,长5米、宽4.6米、高2.8米,前设祭台,长5.5米、宽4.9米,墓室为四柱三开间,宽3.8米、高1.8米。墓侧有碑刻,可辨冉纯臣之墓等字样。墓主冉纯臣是明威将军、酉阳宣抚使冉舜臣胞兄,因谦让司位迁居宜居、董河一带,后裔至今逾两万。其为研究明代酉阳土司制度、土司承袭制度提供实物佐证,见证土司文化传承,展现明代土司墓葬典型形制与建造工艺,兼具比较重要的历史研究、社会文化、建筑艺术及族群研究价值。
(三)冉仪墓:明代,位于板溪镇扎营村三组,依山建于半山台地,遵循“枕山面屏”的古代堪舆理念,周边分布密集冉氏家族墓葬群,占地面积约40平方米。墓葬墓志铭现藏酉阳文物管理所,现存封土呈梯形,基底长7.9米、前宽6.2米、后宽5.8米、通高3米。据《酉阳直隶州总志・土司志》,墓主冉仪是酉阳宣抚使冉舜臣嫡子,正德年间袭职,曾率兵平定正德六年蓝廷瑞鄢本恕之乱、嘉靖元年平浪苗变及凯口战役,正德十五年擢升明威将军,嘉靖十一年五月病卒,次年四月归葬。墓志载其“涉猎经史、好诗赋、工琴画”且著《松坡遗稿》,印证土司“崇文尚武”特质,墓葬形制符合《大明会典》四品武官葬制,为研究土司世系传承、等级制度及汉土文化交融提供了比较重要的实物价值。
(四)冉维翰墓:明代,位于龙潭镇官偿村四组,地处坡地边缘,周边分布明清时期墓群,前方约30米为民居,距村级公路约60米,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墓葬由封土、石室墓门、拜台构成,封土呈长方形,长3米、宽2.57米,石室墓门为两柱一开间,通宽5.2米、高2.4米,门柱和檐部浮雕斗拱、花瓶、花枝等纹饰,拜台宽7.6米、进深6.8米。据《冉氏族谱》,墓主冉维翰是冉云嫡长子,十九世袭宣抚使职,世宗嘉靖八年因父献大木获免袭职朝京,后因寻访兄长暂代司治,又遭陈逆刺杀,司事由冉亨代理十八年。其为研究西南地区土司文化、明代丧葬习俗与礼仪制度、墓葬建筑形制演变、酉阳土司世系及历史沿革提供珍贵实物参考,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与土司文化研究价值。
(五)冉奇镳墓:清代,位于李溪镇思泉村八组,依山而建,背倚苍翠群山,前临蜿蜒甘龙河,环境开阔,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墓葬封土呈椭圆形,通长11.4米、通宽8.4米,可见残存堡坎基石。据《酉阳直隶州总志・冢墓》及《酉阳土司志》,墓主冉奇镳,字玉岑,为酉阳第22世土司宣慰使,生平跨越明清鼎革:崇祯甲申年承袭土司位,公元1646年获南明唐王赐绣蟒服、封昭勇将军及嘉议大夫,顺治十五年归附清朝,康熙三年获准世袭宣慰使原职,还获授总兵、前军都督府左都督,管辖绞楼等三千户所及平茶等三长官司。其见证明清之际西南土司制度变迁,为研究土司承袭制度、丧葬习俗及中央王朝与少数民族地区关系提供不可替代的实物,为探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提供比较重要的见证价值。
(六)冉永沛墓:清代,位于龙潭镇花莲村六组,依山而建,背倚苍翠群山,左右梯田环绕,前方遥对笋岩,环境清幽肃穆,墓葬区呈三级台地式布局,第一、二级为弧形祭平台,第三级为墓葬核心区,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墓葬为土冢石室墓,封土外围以序石砌筑成椭圆形围垣,直径6.34米、高1.5米。据《酉阳直隶州总志》《酉阳土司志》及《酉阳冉氏族谱》,冉永沛七岁于康熙年间袭宣慰使职,康熙七年正月初三日剳付官舍冉天泽 “总理司务”以保领地平安,康熙二十七年发布《照示》处置看护坟茔土民的官田纠纷,卒后葬于此处。其作为酉阳土司文化重要物质遗存,为研究明清时期西南土司制度、丧葬习俗及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珍贵实物佐证,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
(七)桂花树冉瑞岱墓:清代,位于泔溪镇泔溪村五组,墓园地处寨子中间,四周古桂环植形成“桂荫护墓”景观,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墓葬为二人合葬墓,封土用泥土垒筑呈长方形,长6.37米、宽4.66米、高3.5米,前设青石铺砌拜台。墓碑为石质仿木结构重檐歇山式顶,四柱三开间,通高3.7米、通宽4.6米、厚0.38米,正龛阴刻墓主信息,左次龛刻墓志铭;碑柱有浙江巡抚胡兴仁、酉阳直隶州同知余隆廷题楹联。门牌坊为石质仿木结构重檐歇山式顶与圆抱鼓石组合,通高3.9米、通宽4.9米,正面有贵州贵东道曾璧光题“气作山河”,背面刻“灵光岿然”。墓中30余幅浮雕兼具巴蜀风格与教化功能,碑坊书法荟萃多体精髓,题额与职官题记为晚清书法史、职官制度研究提供实证,为研究清代武陵山区多元文化交融、墓葬形制、石雕艺术及冉氏家族史提供比较重要的实物参考价值。
(八)董顺遂墓:清代,位于可大乡昔比村八组,依山建于小山丘平台,四周森林环抱、毛竹丛生,酉水河从西侧1公里处呈“几”字形蜿蜒流过,南距村级公路仅200米,环境清幽,占地面积约120平方米。墓葬由封土、墓碑、围墙及石棺构成,封土用石块堆砌成长方形,长3.4米、宽2.09米、高1.2米。墓碑为石质仿木结构重檐歇山式顶,四柱三开间,通宽3米、通高2.8米,碑文阴刻“皇清例赠登仕郎董公讳顺遂老封君墓”及生卒年,碑柱刻“派衍辰溪天人垂荫、泽流酉水蘭桂腾芳”等两副楹联,左右两龛墓表详述墓主生平。墓前方3米处置有石棺,长3.01米、前宽1.09米、后宽0.74米、高0.8米,为酉阳地区目前发现的唯一同类遗存。其反映清代丧葬习俗与石刻工艺水平,为研究清代酉阳地区历史文化、人口迁徙及葬俗演变提供实物参考,具有比较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
(九)王正维夫妇合葬墓:清代,位于腴地乡上腴村一组,地处坡脚平台,周围有杂木林,前约100米为老街及民居群,占地面积约70平方米。墓葬为三人合葬土冢墓,封土用青条石围砌呈长方形,长5米、宽5.3米、高1.4米。墓碑为石质仿木结构三重檐歇山式顶,四柱三开间,通宽6.55米、通高4.4米,两侧带封火墙,碑文阴刻三位墓主信息,碑额刻“天外三峯”“寸草三晖”“福履成之”,碑柱刻“穴有可同随唱仍夫夫妇妇、志尤当立作为在子子孙孙”等楹联,封火墙照壁刻墓志铭,由同邑保奏儘先府经政厅姻愚弟望峰陈继焜题,前设祭台,宽9.15米、进深1.12米。其规模较大、墓主信息完整,三重檐歇山顶及封火墙形制在清代酉阳民间墓葬中规格突出,为研究清代高规格墓葬建筑、封赠制度、家族伦理观念及士绅社会网络提供依据,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与文献价值。
(十)冒鼓洞冉广业夫妇合葬墓:清代,位于板桥乡井园村四组,坐落于半山腰人工修整的平台,四周为农耕区,北面散布传统民居,西边有村级公路与自然水系环绕,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墓葬为双人合葬石室墓,封土用规整条石围砌呈长方形,长7.28米、宽3.02米、高3.1米。墓碑为石质仿木结构三重檐歇山式顶,四柱三开间,通高4.85米、通宽5.24米,两侧配封火墙,碑体正中阴刻墓主信息,题跋“光绪拾肆年岁次戊子仲春月朔日之良吉立”,浮雕二龙抢宝、凤凰朝阳等传统吉祥图案及人物历史故事二十余幅,还饰卷草、花卉纹样,包含碑序及四副楹联。其形制完整、雕刻精细、内容丰富,为研究清代武陵山区葬制葬俗提供典型样本,精湛石刻工艺反映晚清民间工匠高超技艺,碑文记载为研究当地家族变迁、人口迁徙提供一手资料,建筑装饰中汉土文化元素融合,是研究民族文化交流的珍贵实物,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
(十一)刘荣万夫妇合葬墓:清代,位于后坪乡椒梓村三组,背倚绵延青山,左邻村舍,右接自然荒坡,距乡村公路仅百米,环境清幽,占地面积约66平方米。墓葬封土用条石围砌呈长方形,长4.7米、宽3.1米、高3.2米。墓碑为石质仿木结构重檐歇山式顶,四柱三开间,通宽5.13米、通高4.91米,碑文阴刻“皇亲例赠正八品修职郎刘公荣万老大人、刘母王氏老孺人墓“及殁年”光绪七年岁岁在辛巳孟夏月”,浮雕出巡图、二仙审案、三英战吕布等精美图案九幅。碑刻汇集进士李东堂、陈嵩亭,乙酉科举人冯世赢,贡生冉正藻题楹联,陈光策、齐步云撰碑序,举人刘光国题诗,女史蕙郷祭文。其形制完好、规制严谨、雕刻精湛,为研究清代中晚期民间丧葬习俗、宗族观念、社会结构及“修职郎”封赠制度提供实物标本,碑刻书法与浮雕艺术展现晚清民间审美风尚,也为了解当地士人阶层活动与女性文化参与提供依据,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与艺术价值。
(十二)五把山白氏墓群:清代家族墓群,位于偏柏乡鱼水村三组,背倚五把山,依山就势建于半山腰三级自然台地,四周植被茂密、视野开阔,总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墓群由三个阶梯式纵列墓院组成,含7座墓葬,M4白绍和墓为核心,M1-M3为其夫人墓,M5-M6为其子墓,M7为其媳墓;墓院均有封土,青石围砌圆形;墓碑为石质仿木结构歇山式顶,饰双凤朝阳、八仙图等浮雕;另有门牌坊及石围栏;三号墓院规制最完整,石围栏、青石板铺地,东北角立《恩义传世碑》,告诫子孙禁绝赌博等。M4墓碑刻“名山生瑞气,秀水结精英”等楹联,M5墓表由吏部注铨即补分州田世淳题写,M6墓碑刻“例赠修职郎白公子福老大人之墓”及家训楹联。其为研究清代土家族葬俗制度、社会结构、石雕艺术及儒家思想与地方文化融合提供实物,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文化及教化价值。
(十三)覃凤墓:明代,位于小河镇桃坡村一组,坐落于小山堡中部,四周环绕耕地,左侧毗邻民居,有村道连通,西北方向约1公里为酉沿高速公路小河下道口,交通便利,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墓葬为单人石室墓,封土用块石围筑呈圆形,直径3.6米、高1.8米,前设长方形祭台,长17.3米、宽7.6米。现存墓碑为民国三年重立,石质仿木石结构重檐歇山顶,刻“皇明勅封冠带提调将军覃凤之墓位”,2023年清理出明代浮雕瑞兽花果图案的原碑座和阴刻“新绩焕”碑额及“中顺大夫”印章,落款为嘉靖十六年,现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墓主覃凤为覃氏入酉三世祖,追随土司冉元征战,统辖酉西小河、赤土及沿河沙子场等地区,功勋卓著。其反映明代酉阳丧葬习俗与建筑艺术,为研究当地社会历史发展及土司制度演变提供珍贵实物,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价值与学术意义。
三、古建筑(2处)
(一)欧杨氏宗祠:清代,位于南腰界镇大坝村八组,依山建于山腰平台,四周群山环抱、植被茂密、视野开阔、环境清幽,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筑为一进式四合院布局,砖木结构,穿斗抬梁混合式梁架,硬山式屋顶,小青瓦铺面,设封火墙。大门为砖石结构牌楼式,上龛阴刻行书“欧杨氏宗祠”,门额浮雕“双龙抢宝”,门撑雕“双凤朝阳”,石柱阳刻行书楹联“百代文人陈俎豆、千秋烈祖格烝赏”,门框细雕“暗八仙图”“蛟龙出海”等图案,门墩石雕瑞兽、牡丹,左侧封火墙饰卷棚式窗帘并书“薰风南来”。过厅面阔三间15.4米、进深8.2米、通高5.4米,回形窗楹镂空雕“双凤朝阳及福、禄、寿、囍”窗花;遗存浮雕“龙游四海”石神龛、雕“喜鹊闹梅、寿字纹”石香炉、圆雕石狮,神龛右侧立2通碑,分别为1858年所立“永垂不朽”碑和1935年所立“补修欧杨氏宗祠碑序”;前有二十一级阶梯式踏道,祠堂前泥石道路边有1865年所立“寨保碑记”。其为清朝晚期欧杨二姓族人所建,为研究当地祠堂文化、建筑风格、建筑工艺、石刻艺术、家族史及社会变迁史提供可靠实物参考,具有比较重要的艺术与科学价值。
(二)吴氏大堂屋:始建于明洪武十三年,现存清代遗存,位于两罾乡三角塘村六组,地处古代两罾乡至清泉乡乌江东岸5公里处的官道要冲,背倚娇子顶山麓,面朝天蓝堡,左右毗邻吴氏民居建筑群。建筑为木结构单檐悬山式屋顶,穿斗抬梁混合式梁架结构,面阔三间10.8米,后配二间共五间16.35米,进深9.59米,通高5.5米,檐高3.8米,素面台阶高0.6米。梁架以蔓花驼峰支撑檩条,局部设精巧斗拱;柱梁交接处装饰花篮造型雀替,出檐处雕龙头纹饰并设承重斗拱;门额上方镶嵌棱木,柱础为南瓜形,木构件综合运用圆雕、浮雕、透雕工艺。据清光绪年间《吴氏族谱》,其系酉阳土司赐予吴姓五祖修建的衙署管带大堂,保留明清时期川东地区官式建筑典型特征,为研究土司制度、地方衙署建筑形制及川盐古道文化提供珍贵实物佐证,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与科研价值。
四、石窟寺及石刻(1处)
(一)青阳关:明代,位于龚滩镇小银村三组,地处乌江东岸山坳石壁之上,前临古道,为古代通往沿河县的必经之路,地势险峻、战略地位重要,占地面积约11平方米。石刻“青阳关”三字为阴刻楷书,高0.3米、宽0.15米,字距0.1米,年代落款为隆庆元年(1567年)。酉阳自南宋冉守忠入酉后长期实行土司制度,龚滩为酉西门户,乌江天险是重要军事屏障与水运通道;明代中后期,酉阳土司为向朝廷进贡大木开辟山区道路,陆路运输体系逐步形成,青阳关成为连接水陆运输的重要节点。此处镌刻关名具标识与纪念意义,为研究明代酉西地区军事要塞布局、古代石刻工艺发展及区域人文历史变迁提供实物参考,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与文化遗产保护意义。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6处)
(一)杨家寨红三军医院旧址: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位于南腰界镇南腰界村六组,地处中国传统村落杨家寨中段,前临贺龙办公处旧址,右与南腰界乡苏维埃政府旧址隔墙相望,占地面积约97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83平方米。建筑始建于清代,呈“凹”字形布局,木石混合结构,单檐悬山式屋顶、小青瓦屋面、穿斗式梁架,内设小天井;正房面阔七间41.3米、进深二间9.4米、通高6.3米、檐高4.04米;左厢房面阔三间,宽14米;右厢房面阔二间,宽12米;左厢房为两层,面阔一间、宽6.68米、进深6.7米;右厢房为两层,面阔三间、宽11.1米、进深7.77米;石质朝门高2.4米、宽1.6米,设八级素面阶梯式踏步,每级长2米、宽0.35米、高0.2米;封火墙绘神仙、瑞兽、花草等彩绘。1934年红三军进驻南腰界时设此为医院,还设大庙医院,免费为红军指战员与群众治病,贺龙利用关系购买药品解决缺药问题,医治大批伤病员。2021年列为重庆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对研究红军医疗卫生工作具有重要的实物参考价值。
(二)红三军七师师部驻地旧址: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位于南腰界镇南界村六组,地处杨家寨核心区域,四周环绕传统民居,与贺龙同志办公处旧址相距约30米,占地面积约45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89平方米。建筑始建于清代,呈“凹”字形布局,原为当地民居,石木结构,单檐悬山式屋顶、小青瓦、穿斗式梁架;正房面阔五间29.17米、进深9.85米、通高5.8米、檐高3米;左厢房两层,面阔一间6.68米、进深6.7米,右厢房两层,面阔三间11.1米、进深7.77米;设青条石坝子,长13.8米、宽10.5米。1934年红三军进驻南腰界后,此处设为红七师师部,师长卢冬生在此主持工作,组织开展系列革命斗争,为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创建奠定基础。2021年列为重庆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对于传承红色文化、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红三军七师后勤处住地旧址: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清代始建,位于南腰界镇南界村五组,地处杨家寨中部,左邻南腰界乡苏维埃政府旧址,占地面积约72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40平方米。建筑呈“凹”字形布局,悬山式屋顶、穿斗式梁架、小青瓦铺面,院坝铺青石板与水石层石板;正房三间面阔15米、进深9.2米、通高5.6米,左右各设耳房一间;右厢房两间通宽 7米、进深4.5米,左厢房一间通宽5.6米、进深7.2米;院坝宽21米、进深9米。1934年6月贺龙、关向应率红三军进驻南腰界,第七师主力驻扎杨家寨并设立后勤处,管理缝纫铺、修械所,筹集物资保障全师供给,还参与土地革命,支持苏区经济斗争与游击大队活动。其为研究红三军后勤建设、苏区建设、土地革命及军民关系提供不可替代的实物,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与史料价值。
(四)红三军七师伙房旧址: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位于南腰界镇南界村六组,地处传统村落杨家寨底端,右临红军井,后靠红三军七师师部驻地旧址,占地面积约451平方米。建筑始建于清代,呈“凹”字布局,原为民房,全木结构,悬山式屋顶、小青瓦、穿斗式梁架;正房面阔三间12.61米、进深两间9.69米、通高5.8米、檐高3米;建筑通宽22.74米、进深11.44米;左厢房面阔二间8米、进深二间8.95米,右厢房面阔二间9.17米、进深二间8.28米。1934年贺龙、关向应率红三军建立黔东革命根据地,此伙房为七师战士提供饮食保障,与红军井、师部旧址构成完整的革命活动遗存链,体现红军“军民一体”后勤体系。其建筑为典型清代川东民居,反映战争时期资源灵活利用,承载群众支援红军的集体记忆,为研究红军后勤与军民关系提供实物,对弘扬长征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具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五)南腰界红三军特科大队驻地旧址: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位于南腰界镇南界村一组,地处寨子顶端,前方和右方有民居,后面为楠竹林,左边有水田及小路,产权为村集体所有,占地面积约27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0平方米。建筑呈“一”字形排开,穿斗式结构,悬山式屋顶、五柱六穿、小青瓦;面阔五间通宽25米、进深一间10.3米、通高5.88米。1934年贺龙、关向应率红三军进驻南腰界,红三军特科大队驻扎于此,负责收集周边敌情与民情,还在堂屋外右板壁用石灰书写“红军不拉夫、不筹饷”标语。其建筑形制为研究酉阳民国时期传统民居营造技艺提供实物,标语为研究土地革命时期军事政策提供一手物证,选址反映军事驻地战术考量,为研究川东南地区革命史、军事建筑史提供史料,对于研究红三军革命历史与建筑艺术具有比较重要的价值。
(六)传教士簿复礼住处旧址: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位于南腰界镇南界村五组,地处杨家寨,面对集镇,正西200米为南腰界红三军司令部旧址,占地面积约19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0平方米。建筑始建于清代,硬山式屋顶,穿斗式梁架、小青瓦;面阔五间,五柱四穿,通宽22.94米、进深8.24米、通高5.8米;设四级阶梯式台阶,每级长1.2米、高0.2米,前院用青石板铺就。瑞士籍英国传教士勃沙特(中文名簿复礼),1934年随红六军团到达南腰界后住此房最右边房间,其著作《神灵之手》记载红军会师盛况,最早向西方披露红军在酉阳的革命活动,成为研究红军长征历史的重要一手资料。该址是见证中国革命重要事件的珍贵红色文化遗产,兼具中西文化交流与革命历史纪念双重内涵,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