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MB17969017/2026-000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8-19
[ 发布日期 ] 2026-08-1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名录

字号:



编号

不可移动文物名称

不可移动文物年代

不可移动文物类别

不可移动文物位置

备注

古文化遗址(1处)

1

官坝遗址

宋元明清

古文化遗址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李溪镇官坝村五组

新发现

古墓葬(13处)

2

钟灵山冉氏土司墓群

明清

古墓葬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钟多街道城北社区一组

新发现

3

冉纯臣墓

明代

古墓葬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宜居乡红鱼村二组

新发现

4

冉仪墓

明代

古墓葬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板溪镇扎营村三组

新发现

5

冉维翰墓

明代

古墓葬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镇官偿村四组

新发现

6

冉奇镳墓

清代

古墓葬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李溪镇思泉村八组

新发现

7

冉永沛墓

清代

古墓葬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镇花莲村六组

新发现

8

桂花树冉瑞岱墓

清代

古墓葬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泔溪镇泔溪村五组

无变更

9

董顺遂墓

清代

古墓葬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昔比村八组

新发现

10

王正维夫妇合葬墓

清代

古墓葬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腴地乡上腴村一组

无变更

11

冒鼓洞冉广业夫妇合葬墓

清代

古墓葬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板桥乡井园村四组

新发现

12

刘荣万夫妇合葬墓

清代

古墓葬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后坪乡椒梓村三组

新发现

13

五把山白氏墓群

清代

古墓葬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偏柏乡鱼水村三组

无变更

14

覃凤墓

明代

古墓葬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小河镇桃坡村一组

新发现

古建筑(2处)

15

欧杨氏宗祠

清代

古建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腰界镇大坝村八组

新发现

16

吴氏大堂屋

明代

古建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两罾乡三角塘村六组

新发现

石窟寺及石刻(1处)

17

青阳关

明代

石窟寺及石刻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镇小银村三组

新发现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6处)

18

杨家寨红三军医院旧址

近现代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腰界镇南界村六组

新发现

19

红三军七师师部驻地旧址

近现代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腰界镇南界村六组

新发现

20

红三军七师后勤处住地旧址

近现代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腰界镇南界村五组

新发现

21

红三军七师伙房旧址

近现代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腰界镇南界村六组

新发现

22

南腰界红三军特科大队驻地旧址

近现代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腰界镇南界村一组

新发现

23

传教士簿复礼住处旧址

近现代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腰界镇南界村五组

新发现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

一、古遗址(1处)

(一)官坝遗址:时代涵盖宋代至清代,位于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李溪镇官坝村五组,地处山麓地带且平面依地势呈弧形分布,总面积约8000平方米。2023年考古发掘800平方米,揭露出房址、窑址、灰坑、灰沟、水渠、桥墩、道路等多种类型的遗迹,出土陶器、瓷器、铜器、石器等不同质地的遗物。重要遗迹包括2处宋代建筑台基,出土了大量筒瓦、板瓦,1处结构完整的明代窑址,由窑室、火膛、烟道、操作坑组成,以及清代冉氏宗祠残存遗迹,据《冉氏族谱》,清代猫湾冉氏族人曾在此建宗祠,后于1959年拆除。该遗址为酉阳冉氏土司治理酉阳六百余年的发祥地,见证土司制度兴衰,是研究中国土司制度形成发展消亡、酉阳及周边历史脉络、多民族聚居区社会治理模式的珍贵实物,为西南土司文化研究提供了比较重要的见证价值。

二、古墓葬(13处)

(一)钟灵山冉氏土司墓群:明清时期,位于桃花源街道城北社区一组,整体坐北朝南,依“前有流水、背有靠山”风水理念选址,东临自北向南的酉阳河,西靠凤凰山、翠屏山,后方有山脉依托,总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2024年经考古清理,共发掘明、清时期墓葬13座。其中M2为明土司冉云墓,四室合葬墓,墓向173°,占地约500平方米,石板铺底、砖砌结构,墓壁先抹石灰底再饰朱砂,后龛呈壶门状;M4为竖穴土坑墓,墓向183°,出土金耳饰、金簪等金银铜器14件及陶壶1件;M13为末代土司冉裕枢墓。该墓群的发现和考古发掘首次明确酉阳冉氏土司官方陵区,填补该领域研究空白,为探讨土司丧葬规制、等级观念、宗法制度及构建土司谱系提供关键实物,也直观展现不同时期葬俗演变。

(二)冉纯臣墓:明代,位于宜居乡红鱼村二组,地处官坟岭半山腰平台,西南方1公里为董河集镇,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墓葬为石室墓,封土呈长方形,长5米、宽4.6米、高2.8米,前设祭台,长5.5米、宽4.9米,墓室为四柱三开间,宽3.8米、高1.8米。墓侧有碑刻,可辨冉纯臣之墓等字样。墓主冉纯臣是明威将军、酉阳宣抚使冉舜臣胞兄,因谦让司位迁居宜居、董河一带,后裔至今逾两万。其为研究明代酉阳土司制度、土司承袭制度提供实物佐证,见证土司文化传承,展现明代土司墓葬典型形制与建造工艺,兼具比较重要的历史研究、社会文化、建筑艺术及族群研究价值。

(三)冉仪墓:明代,位于板溪镇扎营村三组,依山建于半山台地,遵循“枕山面屏”的古代堪舆理念,周边分布密集冉氏家族墓葬群,占地面积约40平方米。墓葬墓志铭现藏酉阳文物管理所,现存封土呈梯形,基底长7.9米、前宽6.2米、后宽5.8米、通高3米。据《酉阳直隶州总志・土司志》,墓主冉仪是酉阳宣抚使冉舜臣嫡子,正德年间袭职,曾率兵平定正德六年蓝廷瑞鄢本恕之乱、嘉靖元年平浪苗变及凯口战役,正德十五年擢升明威将军,嘉靖十一年五月病卒,次年四月归葬。墓志载其“涉猎经史、好诗赋、工琴画”且著《松坡遗稿》,印证土司“崇文尚武”特质,墓葬形制符合《大明会典》四品武官葬制,为研究土司世系传承、等级制度及汉土文化交融提供了比较重要的实物价值。

(四)冉维翰墓:明代,位于龙潭镇官偿村四组,地处坡地边缘,周边分布明清时期墓群,前方约30米为民居,距村级公路约60米,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墓葬由封土、石室墓门、拜台构成,封土呈长方形,长3米、宽2.57米,石室墓门为两柱一开间,通宽5.2米、高2.4米,门柱和檐部浮雕斗拱、花瓶、花枝等纹饰,拜台宽7.6米、进深6.8米。据《冉氏族谱》,墓主冉维翰是冉云嫡长子,十九世袭宣抚使职,世宗嘉靖八年因父献大木获免袭职朝京,后因寻访兄长暂代司治,又遭陈逆刺杀,司事由冉亨代理十八年。其为研究西南地区土司文化、明代丧葬习俗与礼仪制度、墓葬建筑形制演变、酉阳土司世系及历史沿革提供珍贵实物参考,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与土司文化研究价值。

(五)冉奇镳墓:清代,位于李溪镇思泉村八组,依山而建,背倚苍翠群山,前临蜿蜒甘龙河,环境开阔,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墓葬封土呈椭圆形,通长11.4米、通宽8.4米,可见残存堡坎基石。据《酉阳直隶州总志・冢墓》及《酉阳土司志》,墓主冉奇镳,字玉岑,为酉阳第22世土司宣慰使,生平跨越明清鼎革:崇祯甲申年承袭土司位,公元1646年获南明唐王赐绣蟒服、封昭勇将军及嘉议大夫,顺治十五年归附清朝,康熙三年获准世袭宣慰使原职,还获授总兵、前军都督府左都督,管辖绞楼等三千户所及平茶等三长官司。其见证明清之际西南土司制度变迁,为研究土司承袭制度、丧葬习俗及中央王朝与少数民族地区关系提供不可替代的实物,为探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提供比较重要的见证价值。

(六)冉永沛墓:清代,位于龙潭镇花莲村六组,依山而建,背倚苍翠群山,左右梯田环绕,前方遥对笋岩,环境清幽肃穆,墓葬区呈三级台地式布局,第一、二级为弧形祭平台,第三级为墓葬核心区,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墓葬为土冢石室墓,封土外围以序石砌筑成椭圆形围垣,直径6.34米、高1.5米。据《酉阳直隶州总志》《酉阳土司志》及《酉阳冉氏族谱》,冉永沛七岁于康熙年间袭宣慰使职,康熙七年正月初三日剳付官舍冉天泽 “总理司务”以保领地平安,康熙二十七年发布《照示》处置看护坟茔土民的官田纠纷,卒后葬于此处。其作为酉阳土司文化重要物质遗存,为研究明清时期西南土司制度、丧葬习俗及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珍贵实物佐证,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

(七)桂花树冉瑞岱墓:清代,位于泔溪镇泔溪村五组,墓园地处寨子中间,四周古桂环植形成桂荫护墓景观,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墓葬为二人合葬墓,封土用泥土垒筑呈长方形,长6.37米、宽4.66米、高3.5米,前设青石铺砌拜台。墓碑为石质仿木结构重檐歇山式顶,四柱三开间,通高3.7米、通宽4.6米、厚0.38米,正龛阴刻墓主信息,左次龛刻墓志铭;碑柱有浙江巡抚胡兴仁、酉阳直隶州同知余隆廷题楹联。门牌坊为石质仿木结构重檐歇山式顶与圆抱鼓石组合,通高3.9米、通宽4.9米,正面有贵州贵东道曾璧光题“气作山河”,背面刻“灵光岿然”。墓中30余幅浮雕兼具巴蜀风格与教化功能,碑坊书法荟萃多体精髓,题额与职官题记为晚清书法史、职官制度研究提供实证,为研究清代武陵山区多元文化交融、墓葬形制、石雕艺术及冉氏家族史提供比较重要的实物参考价值。

(八)董顺遂墓:清代,位于可大乡昔比村八组,依山建于小山丘平台,四周森林环抱、毛竹丛生,酉水河从西侧1公里处呈“几”字形蜿蜒流过,南距村级公路仅200米,环境清幽,占地面积约120平方米。墓葬由封土、墓碑、围墙及石棺构成,封土用石块堆砌成长方形,长3.4米、宽2.09米、高1.2米。墓碑为石质仿木结构重檐歇山式顶,四柱三开间,通宽3米、通高2.8米,碑文阴刻“皇清例赠登仕郎董公讳顺遂老封君墓”及生卒年,碑柱刻“派衍辰溪天人垂荫、泽流酉水蘭桂腾芳”等两副楹联,左右两龛墓表详述墓主生平。墓前方3米处置有石棺,长3.01米、前宽1.09米、后宽0.74米、高0.8米,为酉阳地区目前发现的唯一同类遗存。其反映清代丧葬习俗与石刻工艺水平,为研究清代酉阳地区历史文化、人口迁徙及葬俗演变提供实物参考,具有比较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

(九)王正维夫妇合葬墓:清代,位于腴地乡上腴村一组,地处坡脚平台,周围有杂木林,前约100米为老街及民居群,占地面积约70平方米。墓葬为三人合葬土冢墓,封土用青条石围砌呈长方形,长5米、宽5.3米、高1.4米。墓碑为石质仿木结构三重檐歇山式顶,四柱三开间,通宽6.55米、通高4.4米,两侧带封火墙,碑文阴刻三位墓主信息,碑额刻“天外三峯”“寸草三晖”“福履成之”,碑柱刻“穴有可同随唱仍夫夫妇妇、志尤当立作为在子子孙孙”等楹联,封火墙照壁刻墓志铭,由同邑保奏儘先府经政厅姻愚弟望峰陈继焜题,前设祭台,宽9.15米、进深1.12米。其规模较大、墓主信息完整,三重檐歇山顶及封火墙形制在清代酉阳民间墓葬中规格突出,为研究清代高规格墓葬建筑、封赠制度、家族伦理观念及士绅社会网络提供依据,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与文献价值。

(十)冒鼓洞冉广业夫妇合葬墓:清代,位于板桥乡井园村四组,坐落于半山腰人工修整的平台,四周为农耕区,北面散布传统民居,西边有村级公路与自然水系环绕,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墓葬为双人合葬石室墓,封土用规整条石围砌呈长方形,长7.28米、宽3.02米、高3.1米。墓碑为石质仿木结构三重檐歇山式顶,四柱三开间,通高4.85米、通宽5.24米,两侧配封火墙,碑体正中阴刻墓主信息,题跋“光绪拾肆年岁次戊子仲春月朔日之良吉立”,浮雕二龙抢宝、凤凰朝阳等传统吉祥图案及人物历史故事二十余幅,还饰卷草、花卉纹样,包含碑序及四副楹联。其形制完整、雕刻精细、内容丰富,为研究清代武陵山区葬制葬俗提供典型样本,精湛石刻工艺反映晚清民间工匠高超技艺,碑文记载为研究当地家族变迁、人口迁徙提供一手资料,建筑装饰中汉土文化元素融合,是研究民族文化交流的珍贵实物,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

(十一)刘荣万夫妇合葬墓:清代,位于后坪乡椒梓村三组,背倚绵延青山,左邻村舍,右接自然荒坡,距乡村公路仅百米,环境清幽,占地面积约66平方米。墓葬封土用条石围砌呈长方形,长4.7米、宽3.1米、高3.2米。墓碑为石质仿木结构重檐歇山式顶,四柱三开间,通宽5.13米、通高4.91米,碑文阴刻“皇亲例赠正八品修职郎刘公荣万老大人、刘母王氏老孺人墓“及殁年”光绪七年岁岁在辛巳孟夏月”,浮雕出巡图、二仙审案、三英战吕布等精美图案九幅。碑刻汇集进士李东堂、陈嵩亭,乙酉科举人冯世赢,贡生冉正藻题楹联,陈光策、齐步云撰碑序,举人刘光国题诗,女史蕙郷祭文。其形制完好、规制严谨、雕刻精湛,为研究清代中晚期民间丧葬习俗、宗族观念、社会结构及“修职郎”封赠制度提供实物标本,碑刻书法与浮雕艺术展现晚清民间审美风尚,也为了解当地士人阶层活动与女性文化参与提供依据,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与艺术价值。

(十二)五把山白氏墓群:清代家族墓群,位于偏柏乡鱼水村三组,背倚五把山,依山就势建于半山腰三级自然台地,四周植被茂密、视野开阔,总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墓群由三个阶梯式纵列墓院组成,含7座墓葬,M4白绍和墓为核心,M1-M3为其夫人墓,M5-M6为其子墓,M7为其媳墓;墓院均有封土,青石围砌圆形;墓碑为石质仿木结构歇山式顶,饰双凤朝阳、八仙图等浮雕;另有门牌坊及石围栏;三号墓院规制最完整,石围栏、青石板铺地,东北角立《恩义传世碑》,告诫子孙禁绝赌博等。M4墓碑刻“名山生瑞气,秀水结精英”等楹联,M5墓表由吏部注铨即补分州田世淳题写,M6墓碑刻“例赠修职郎白公子福老大人之墓”及家训楹联。其为研究清代土家族葬俗制度、社会结构、石雕艺术及儒家思想与地方文化融合提供实物,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文化及教化价值。

(十三)覃凤墓:明代,位于小河镇桃坡村一组,坐落于小山堡中部,四周环绕耕地,左侧毗邻民居,有村道连通,西北方向约1公里为酉沿高速公路小河下道口,交通便利,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墓葬为单人石室墓,封土用块石围筑呈圆形,直径3.6米、高1.8米,前设长方形祭台,长17.3米、宽7.6米。现存墓碑为民国三年重立,石质仿木石结构重檐歇山顶,刻“皇明勅封冠带提调将军覃凤之墓位”,2023年清理出明代浮雕瑞兽花果图案的原碑座和阴刻“新绩焕”碑额及“中顺大夫”印章,落款为嘉靖十六年,现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墓主覃凤为覃氏入酉三世祖,追随土司冉元征战,统辖酉西小河、赤土及沿河沙子场等地区,功勋卓著。其反映明代酉阳丧葬习俗与建筑艺术,为研究当地社会历史发展及土司制度演变提供珍贵实物,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价值与学术意义。

三、古建筑(2处)

(一)欧杨氏宗祠:清代,位于南腰界镇大坝村八组,依山建于山腰平台,四周群山环抱、植被茂密、视野开阔、环境清幽,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筑为一进式四合院布局,砖木结构,穿斗抬梁混合式梁架,硬山式屋顶,小青瓦铺面,设封火墙。大门为砖石结构牌楼式,上龛阴刻行书“欧杨氏宗祠”,门额浮雕“双龙抢宝”,门撑雕“双凤朝阳”,石柱阳刻行书楹联“百代文人陈俎豆、千秋烈祖格烝赏”,门框细雕“暗八仙图”“蛟龙出海”等图案,门墩石雕瑞兽、牡丹,左侧封火墙饰卷棚式窗帘并书“薰风南来”。过厅面阔三间15.4米、进深8.2米、通高5.4米,回形窗楹镂空雕“双凤朝阳及福、禄、寿、囍”窗花;遗存浮雕“龙游四海”石神龛、雕“喜鹊闹梅、寿字纹”石香炉、圆雕石狮,神龛右侧立2通碑,分别为1858年所立“永垂不朽”碑和1935年所立“补修欧杨氏宗祠碑序”;前有二十一级阶梯式踏道,祠堂前泥石道路边有1865年所立寨保碑记。其为清朝晚期欧杨二姓族人所建,为研究当地祠堂文化、建筑风格、建筑工艺、石刻艺术、家族史及社会变迁史提供可靠实物参考,具有比较重要的艺术与科学价值。

(二)吴氏大堂屋:始建于明洪武十三年,现存清代遗存,位于两罾乡三角塘村六组,地处古代两罾乡至清泉乡乌江东岸5公里处的官道要冲,背倚娇子顶山麓,面朝天蓝堡,左右毗邻吴氏民居建筑群。建筑为木结构单檐悬山式屋顶,穿斗抬梁混合式梁架结构,面阔三间10.8米,后配二间共五间16.35米,进深9.59米,通高5.5米,檐高3.8米,素面台阶高0.6米。梁架以蔓花驼峰支撑檩条,局部设精巧斗拱;柱梁交接处装饰花篮造型雀替,出檐处雕龙头纹饰并设承重斗拱;门额上方镶嵌棱木,柱础为南瓜形,木构件综合运用圆雕、浮雕、透雕工艺。据清光绪年间《吴氏族谱》,其系酉阳土司赐予吴姓五祖修建的衙署管带大堂,保留明清时期川东地区官式建筑典型特征,为研究土司制度、地方衙署建筑形制及川盐古道文化提供珍贵实物佐证,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与科研价值。

四、石窟寺及石刻(1处)

(一)青阳关:明代,位于龚滩镇小银村三组,地处乌江东岸山坳石壁之上,前临古道,为古代通往沿河县的必经之路,地势险峻、战略地位重要,占地面积约11平方米。石刻“青阳关”三字为阴刻楷书,高0.3米、宽0.15米,字距0.1米,年代落款为隆庆元年(1567年)。酉阳自南宋冉守忠入酉后长期实行土司制度,龚滩为酉西门户,乌江天险是重要军事屏障与水运通道;明代中后期,酉阳土司为向朝廷进贡大木开辟山区道路,陆路运输体系逐步形成,青阳关成为连接水陆运输的重要节点。此处镌刻关名具标识与纪念意义,为研究明代酉西地区军事要塞布局、古代石刻工艺发展及区域人文历史变迁提供实物参考,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与文化遗产保护意义。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6处)

(一)杨家寨红三军医院旧址: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位于南腰界镇南腰界村六组,地处中国传统村落杨家寨中段,前临贺龙办公处旧址,右与南腰界乡苏维埃政府旧址隔墙相望,占地面积约97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83平方米。建筑始建于清代,呈“凹”字形布局,木石混合结构,单檐悬山式屋顶、小青瓦屋面、穿斗式梁架,内设小天井;正房面阔七间41.3米、进深二间9.4米、通高6.3米、檐高4.04米;左厢房面阔三间,宽14米;右厢房面阔二间,宽12米;左厢房为两层,面阔一间、宽6.68米、进深6.7米;右厢房为两层,面阔三间、宽11.1米、进深7.77米;石质朝门高2.4米、宽1.6米,设八级素面阶梯式踏步,每级长2米、宽0.35米、高0.2米;封火墙绘神仙、瑞兽、花草等彩绘。1934年红三军进驻南腰界时设此为医院,还设大庙医院,免费为红军指战员与群众治病,贺龙利用关系购买药品解决缺药问题,医治大批伤病员。2021年列为重庆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对研究红军医疗卫生工作具有重要的实物参考价值。

(二)红三军七师师部驻地旧址: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位于南腰界镇南界村六组,地处杨家寨核心区域,四周环绕传统民居,与贺龙同志办公处旧址相距约30米,占地面积约45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89平方米。建筑始建于清代,呈“凹”字形布局,原为当地民居,石木结构,单檐悬山式屋顶、小青瓦、穿斗式梁架;正房面阔五间29.17米、进深9.85米、通高5.8米、檐高3米;左厢房两层,面阔一间6.68米、进深6.7米,右厢房两层,面阔三间11.1米、进深7.77米;设青条石坝子,长13.8米、宽10.5米。1934年红三军进驻南腰界后,此处设为红七师师部,师长卢冬生在此主持工作,组织开展系列革命斗争,为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创建奠定基础。2021年列为重庆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对于传承红色文化、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红三军七师后勤处住地旧址: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清代始建,位于南腰界镇南界村五组,地处杨家寨中部,左邻南腰界乡苏维埃政府旧址,占地面积约72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40平方米。建筑呈“凹”字形布局,悬山式屋顶、穿斗式梁架、小青瓦铺面,院坝铺青石板与水石层石板;正房三间面阔15米、进深9.2米、通高5.6米,左右各设耳房一间;右厢房两间通宽 7米、进深4.5米,左厢房一间通宽5.6米、进深7.2米;院坝宽21米、进深9米。19346月贺龙、关向应率红三军进驻南腰界,第七师主力驻扎杨家寨并设立后勤处,管理缝纫铺、修械所,筹集物资保障全师供给,还参与土地革命,支持苏区经济斗争与游击大队活动。其为研究红三军后勤建设、苏区建设、土地革命及军民关系提供不可替代的实物,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与史料价值。

(四)红三军七师伙房旧址: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位于南腰界镇南界村六组,地处传统村落杨家寨底端,右临红军井,后靠红三军七师师部驻地旧址,占地面积约451平方米。建筑始建于清代,呈“凹”字布局,原为民房,全木结构,悬山式屋顶、小青瓦、穿斗式梁架;正房面阔三间12.61米、进深两间9.69米、通高5.8米、檐高3米;建筑通宽22.74米、进深11.44米;左厢房面阔二间8米、进深二间8.95米,右厢房面阔二间9.17米、进深二间8.28米。1934年贺龙、关向应率红三军建立黔东革命根据地,此伙房为七师战士提供饮食保障,与红军井、师部旧址构成完整的革命活动遗存链,体现红军“军民一体”后勤体系。其建筑为典型清代川东民居,反映战争时期资源灵活利用,承载群众支援红军的集体记忆,为研究红军后勤与军民关系提供实物,对弘扬长征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具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五)南腰界红三军特科大队驻地旧址: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位于南腰界镇南界村一组,地处寨子顶端,前方和右方有民居,后面为楠竹林,左边有水田及小路,产权为村集体所有,占地面积约27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0平方米。建筑呈“一”字形排开,穿斗式结构,悬山式屋顶、五柱六穿、小青瓦;面阔五间通宽25米、进深一间10.3米、通高5.88米。1934年贺龙、关向应率红三军进驻南腰界,红三军特科大队驻扎于此,负责收集周边敌情与民情,还在堂屋外右板壁用石灰书写“红军不拉夫、不筹饷”标语。其建筑形制为研究酉阳民国时期传统民居营造技艺提供实物,标语为研究土地革命时期军事政策提供一手物证,选址反映军事驻地战术考量,为研究川东南地区革命史、军事建筑史提供史料,对于研究红三军革命历史与建筑艺术具有比较重要的价值。

(六)传教士簿复礼住处旧址: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位于南腰界镇南界村五组,地处杨家寨,面对集镇,正西200米为南腰界红三军司令部旧址,占地面积约19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0平方米。建筑始建于清代,硬山式屋顶,穿斗式梁架、小青瓦;面阔五间,五柱四穿,通宽22.94米、进深8.24米、通高5.8米;设四级阶梯式台阶,每级长1.2米、高0.2米,前院用青石板铺就。瑞士籍英国传教士勃沙特(中文名簿复礼),1934年随红六军团到达南腰界后住此房最右边房间,其著作《神灵之手》记载红军会师盛况,最早向西方披露红军在酉阳的革命活动,成为研究红军长征历史的重要一手资料。该址是见证中国革命重要事件的珍贵红色文化遗产,兼具中西文化交流与革命历史纪念双重内涵,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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