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09E/2026-001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7-16
[ 发布日期 ] 2026-07-16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6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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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2026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借款学生条件

(一)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者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酉阳县

(四)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五)家庭情况: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支出

(六)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一)与借款学生的关系:共同借款人与借款学生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人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二)年龄: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其他: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8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不低于1000;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不低于1000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二)贷款期限:助学贷款最长期限是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三)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SY-0.7%)。每年1221日为贷款年度利率重定价日。

四、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提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在线提交助学贷款申请。学生可自主选择共同借款人现场办理或远程办理。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选择远程受理的共同借款人可不到现场),前往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温馨提示:

1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提供申贷材料扫描、打印等服务;

2)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二)续贷流程及申贷资料

1.远程续贷:手机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或电脑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申明后,进行线上申请。注意:建议所有学生都进行远程申请,无法登录在线系统的学生请到现场续贷。

2.现场续贷:

1)在前往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先手机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电脑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事项:签订电子合同的同学,在贷款审批通过后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打印合同。

五、还款流程及方式

(一)代理结算机构终端还款:助学贷款指定账户(支付宝APP、交通、平安银行APP)还款

(二)通过云闪付还款: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

(三)通过POS机还款:前往就近区县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使用银联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还款。

六、生源地贷款集中办理的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办理时间202681—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办理地点:酉阳县教委办公楼底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联系电话:023-75667468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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