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7331/2025-00025
[ 发文字号 ] 酉阳经信函〔2025〕4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6-05
[ 发布日期 ] 2025-06-05

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43提案的答复函

字号:

彭达军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酉阳景点充电桩设置的提案的建议》(第043号提案)收悉,经与县文化旅游委、县消防救援局、县交通运输委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29)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请示(渝经信文2024172)精神,我县由县美池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愉秒充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合作建设,截至2024年底,已全面如期完成市上下达的超(快)充站建设任务,实现了全县乡镇公共充电桩建设全覆盖,其中龚滩镇、桃花源街道、板溪镇、龙潭镇、酉水河镇等有星级旅游景区的所在地全部建设了超充站,超充站技术规范符合重庆市超充站建设标准,目前已能较好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对菖蒲大草原等旅游景区目前尚未完善充电桩的情况,将进一步根据景区车流量实际情况,积极引进社会投资主体有序推进充电桩建设。二是加大有序推进全县充电桩建设力度,扩大公共充电桩数量规模,进一步满足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三是督促营运企业切实加强维护管理,完善服务系统,提升服务质量,以进一步提升旅游景区品质。四是切实做好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加强安全监管,进一步为旅游景区的发展做出贡献。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酉阳各景点充电桩不足的问题,提升景区的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为建设绿色低碳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此答复函已经委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