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迁入证明换补领办理条件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
日期:2025-10-31
  • 政策原文

问:准予迁入证明换补领办理条件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


答:

办理条件:

公民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因公安机关发给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丢失、损坏、过期失效的,应当由本人或监护人向原签发的公安机关申请换发或补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书;(2)损坏、过期失效的,应提供户口《准予迁入证明》;(3)丢失的,应提供丢失情况说明(在申请书中已写明情况的不提供)。      


分享文章到:
版权所有: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20016   ICP备案:渝ICP备17002908号   渝公网安备 500242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