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国有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出台背景是什么?
国有投资基金包括政府出资的政府投资基金和国有企业出资的国企投资基金,是政府运用股权投资工具、引导资源配置的重要载体。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年来,我市市级与区县层面均设立了一定数量的国有投资基金,在服务重大战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基金定位不够清晰、布局有待优化、市场化活力需进一步激发等问题。制定《暂行办法》,既是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具体体现,也是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投资基金的设立、运行与监管,促进国有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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