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847/2025-00063
[ 发文字号 ] 酉阳民政函〔2025〕2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6-05
[ 发布日期 ] 2025-08-1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第176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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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昌波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年食堂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您提出的推进老年食堂可持续发展的四点建议,从内生动力激发、运营扶持、安全监管和社会参与等方面提出了系统性的解决方案,与我县当前正在推进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高度契合。我局完全赞同您的建议,并将这些建议纳入下一步重点工作计划。

二、工作措施

(一)推动多元化保供。建立“集体经济+政府补助+慈善捐赠+个人自费+群众互助+市场营运”筹资长效机制。

1.集体经济。各村(社)可根据集体经济管理办法,以村集体经济收入作为运营主渠道,原则上不少于10%

2.政府补助。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保障“老年食堂”必要设施设备、环境营造、安全监管等支出。县民政局要多方筹措资金给予一定补助。

3.慈善捐赠。由县民政局组织各乡镇(街道)编制策划慈善项目,丰富公益慈善平台,开展慈善资源认捐老年助餐活动。积极对接市慈善总会,以“善满酉州·老年食堂助餐”项目为主题,在各类公益平台开展线上筹资。

4.个人自费。根据其年龄结构、困难程度等划分,实行“梯度式收费”。

5.群众互助。通过宣传慈孝文化等方式,发动在外人士、外出务工人员筹集资金,赡养老人。引导本地群众捐赠食材,开展义务劳动。

6.市场运营。健全完善助餐服务市场化运营机制,鼓励引导市场主体承接助餐服务。有条件的社区,要推动“老年食堂”市场化运营,持续提高“老年食堂”运营活力。

(二)组建常态化服务队伍。各村(社)要广泛动员,组建一支由村(社)干部+党员+网格员+社工+志愿者组成的“老年食堂”志愿服务队伍,负责运营管理和助餐服务。要充分衔接和调动驻镇单位、村级组织、社会组织、社工组织、志愿组织、养老互助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慈善行业协会、乡贤能人、热心群众等各类社会力量及其服务资源,参与志愿服务。

(三)落实全链条监管。坚持合规运营,对助餐服务承办机构、承办人、从业人员等开展必要的资质审查备案,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登记、食品留样采集、助餐服务标准流程、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规范。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供应商动态调整机制,广泛接受公众监督。要落实行业标准规范,持续强化过程监测和质量安全监督,确保“老年食堂”在合规、安全、有序的环境下开展运营服务。

三、再次感谢您的建议

您提出的建议为我们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我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扎实推进老年食堂可持续发展工作。欢迎您继续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共同推动我县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此函已经县民政局刘智超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周           联系电话:7555890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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