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财政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修改会计法,完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健全会计工作体系和法律责任体系。但会计工作涉及主体众多、利益关系复杂,部分行业、领域会计工作还存在责任主体不明、责任边界不清等问题,导致工作运行不畅、相互推诿、各自为政。为此,《意见》将目前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工作责任的规定,梳理形成会计责任清单,有利于加强会计法治宣传,强化会计工作相关主体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为构建高效会计法治实施体系夯实基础。
出台《意见》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强调“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会计准则制度是进行会计处理、生成会计信息的基本依据,是市场基础制度的组成部分。会计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但部分行业、领域对“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存在理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不利于会计职能作用发挥。为此,《意见》依据会计法强调了制定和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统一性、权威性、执行力,确保市场主体会计信息可比,为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基础。
出台《意见》是强化财会监督工作的现实需要。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意见》将上述财会监督责任主体纳入会计工作责任体系中,特别是针对部分行业、领域在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痛点堵点,强化相关监管要求,有利于推动落实财会监督责任,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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